浙江省宁波市针对60岁以上老人优待政策(2025.4)
更新时间:2025-04-26 00:18 浏览量:3
(一)经济补贴与生活保障
(1)高龄津贴(宁波市户籍)
1、津贴金额:80-89 周岁每人每月 60 元,90-99 周岁每人每月 100 元,10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 800 元。
2、申请途径:通过 “浙里办” APP 或户籍地社区申请,资金直接发放至社保卡账户。
(2)养老服务补贴:低保家庭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每月 125 元。
(3)养老护理补贴(失能老年人(需经评估))
1、低保家庭:重度失能 45 小时 / 月、中度 30 小时 / 月、轻度 12 小时 / 月(按每小时 25 元折算)。
2、低保边缘家庭:按低保家庭标准的 50% 执行。
(4)基本生活补助
本市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 10% 发放,与低保金同步发放。
(二)医疗健康服务
1、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享受免费健康体检,包括常规检查、慢性病筛查等。
2、失能、半失能老年人可申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享受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。
3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老年人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5%。
4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 70%。
(三)交通出行便利
1、公交: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 “甬城通” 老年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;60-69 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。
2、地铁: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非高峰时段(6:00-7:00、9:00-17:00、19:00-22:00)免费乘坐,高峰时段(7:00-9:00、17:00-19:00)半价;60-69 周岁老年人享受票价 7 折。
(四)文化旅游与公共服务
1、7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的公园、博物馆、美术馆等。
2、60-69 周岁老年人享受景区门票半价,部分场馆(如宁波大剧院)提供演出票折扣。
3、宁波公园(景区)年票面向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推出特惠价,可全年无限次游览 38 家景点。
(五)其他优待
1、水电燃气:低保家庭老年人享受每月 5 度电、5 立方米燃气的减免。
2、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免费安装紧急呼叫设备。